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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首届“孔子书法奖”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

出处:济宁日报  发布时间:2014-09-09 10:23:31  

‍    济宁是闻名中外的孔孟之乡,儒家文化的发祥地。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所倡导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其中“书”就是指文字和书法。为弘扬儒家文化和书法艺术,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济宁市书法家协会决定设立“孔子书法奖”,其评奖与展览为全市最高等级的书法篆刻展事活动,从2014年起,每2年举办一次。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济宁市书法家协会协办单位:万紫千红美术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济宁市首届“孔子书法奖”书法篆刻展组委会由济宁市书协和万紫千红美术馆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济宁市书法家协会依据《济宁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除册页、长卷,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不寄原石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济宁籍书法篆刻家、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5、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济宁市首届“孔子书法奖”书法篆刻展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评审

    由济宁市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4年10月中旬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4年11月份在济宁市博物馆举行,开幕式之前出版《济宁市首届“孔子书法奖”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本次展览评选出入展作品100件,其中优秀奖10件,作者奖金每人2000元。入展作品每件付收藏费500元。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均颁发获奖、入展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济宁市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具备加入市书协的条件。

    3、展览获奖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由主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1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4年10月12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进程请关注济宁市书法家协会网站。

    八、收稿地址

    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二号楼三楼济宁市文联(信封上注明孔子书法奖)联系及收稿人:黄秀杰电话:0537—2967128邮编:272025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济宁市书法家协会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二号楼三楼济宁市文联

    电话:0537—2967128

    邮编:272025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济宁市书法家协会。济宁市书法家协会2014年8月16日

    济宁市首届“孔子书法奖”书法篆刻展投稿登记表

    姓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性别县市区年龄邮编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手机固定电话工作单位作品尺寸作品释文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责编: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