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教育怎么干?日前,《福建省教育厅2019年工作要点》发布,明确了今年重点要做好的31件事情。具体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问题导向,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着力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目标任务:强化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小学校党的建设,使各级各类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工作措施:把2019年作为高校“支部建设年”,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我省高校党建工作测评体系。继续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重点加强教师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建设。抓好《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和改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探索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目标任务: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警示教育。
工作措施:抓好《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全覆盖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查。加强日常监督,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巩固教育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加强纪律教育,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地生根。
3.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目标任务:健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打好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攻坚战,着力推进精准思政。
工作措施: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遴选培育一批“三全育人”试点。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攻坚行动”和“一校一策”集体行动,培育建设一批“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精品项目。加强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培育建设一批“易班”品牌项目。推动高校按要求配齐建强专职思政和党务工作队伍。
4.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目标任务: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准确研判各种风险隐患,打赢校园安全稳定和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战、攻坚战。
工作措施:抓好《福建省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完善与宣传、公安、网信等部门研判会商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建立高校师生信教状况动态数据库。加强校园管理,查处和防范校园传教活动。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成立一批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室,“一生一策”指导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创业。
二、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5.完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完善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建立德智体美劳教育有机融合、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导纲要》,抓好“三进”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成立福建省大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加强教材建设统筹指导和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部署,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三科统编教材全覆盖。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统筹推进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影视教育及研学实践教育等。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机制,培育建设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名师工作室。
6.推进基础教育内涵建设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内涵提升机制,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稳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工作措施: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行政主导、教研协同、学校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制度,完善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校(基地校)省、市、县三级协同培育机制,遴选一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引导各地和学校聚焦课程教学改革。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级培训制度。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教学专家指导队伍建设,加强教研教改专业化指导。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分析反馈监测结果,指导推进教学。
7.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目标任务: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改革,切实增加体育锻炼时间,强化近视防控工作责任制。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高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体育美育教师和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制定实施《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福建省中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福建省义务教育美术和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不断提升儿童青少年身体素质。
8.加强劳动教育
目标任务:构建实施劳动教育的政策保障体系,开展劳动教育情况考核、评估和督导。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教育部《劳动教育指导大纲》,研制加强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将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学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校园劳动、志愿服务等劳动实践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劳动教育特色学校。
9.强化家庭教育
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家庭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机制。
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作用,密切家校合作。开展家庭教育月主题活动。研究制定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指导手册。制作播出《家长课堂》栏目。
10.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目标任务: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得到减轻。
工作措施: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制定我省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福建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大课后服务工作力度,促进各地进一步落实中小学课后服务机制。
三、着力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11.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目标任务:完善监督体系,多措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快发展民办普惠园,推动提高办园质量。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省级补助各地新建、改扩建200所公办园,落实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规定。推动各地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落实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措施。组织开展小区配套园及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
1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目标任务:有效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整体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质量水平,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改善部分地区公办初中相对薄弱现象。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全面完成“全面改薄”五年规划任务,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促进各地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计划,支持优质高中复办(创办)公办初中部,组织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对口帮扶公办初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评估认定500所左右管理标准化学校。深化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学校管理机制改革。用好国家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就学状况监测数据,实施精准控辍。重点依托寄宿制学校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支持相关市县探索建立积分入学制度。
13.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
目标任务: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稳妥推进高中新课程实施,整体提升办学内涵。
工作措施:实施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促进各地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改善课程实施基础条件。落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进高二年级稳步实施选择性考试科目必修课程走班教学。统筹推进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应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达标高中动态管理机制,完成达标高中复评工作,推动一般普通高中达标晋级。深化示范性高中、高中课改基地项目培育建设,初步构建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格局。
14.推进教育脱贫攻坚
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教育脱贫攻坚政策,补齐教育发展短板,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更好惠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工作措施:实施《福建省教育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从资金、政策、机制等方面,加强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教育帮扶。完善义务教育学生“一补”政策,制定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行学生资助信息共享,推进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民族乡所在县(区)中职学校开办民族班,落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做好教育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和闽宁教育协作工作。
15.办好特殊教育
目标任务:残疾儿童教育安置进一步加强,扶持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得到提升。
工作措施:落实我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进一步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组织入学工作,落实“一人一案”。继续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组织开展资源教师专项培训,促进融合教育。推进自闭症教育研究实践。
16.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语言资源科学保护
目标任务: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认同感,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语言资源科学保护力度。
工作措施: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省80%的学校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中小学“书香墨香校园”建设,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启动福建语言资源集编纂工作。
四、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7.统筹谋划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明确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时间表、路线图。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福建教育现代化2035》和《福建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研制本地推进教育现代化方案。
18.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目标任务:2020年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1年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工作措施: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合理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时间与次数。优化高考科目组合模式和选考科目考试成绩计分方式。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建立“可管可控、责任明晰”“谁主管、谁负责”的考试招生安全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推动各设区市出台中考中招新方案。
19.加快推进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产教融合、国际交流及优质资源建设。
工作措施:对接国家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推进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开展产教融合试点,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推进职教城建设。推进中德(福建)教育合作与发展中心建设,举办中德(福建)职业教育论坛,组建中德(福建)职业教育联盟。探索福建特色“二元制”理论体系,开展教学领域实证研究。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职业教育活动周”。配合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20.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目标任务:健全完善高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课程和课堂质量,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上新台阶。
工作措施:落实本科高校“一校一策”目标管理,推进“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开展本科教学团队、应用型教学联盟建设,推进课堂创新。实施新一轮“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学校人才“三项计划”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建设。实施高校科技服务国家战略行动,新建一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和第五轮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推动高校产学研合作,办好“6•18”高校成果展,促进高校成果转移转化。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课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生态体系。
21.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体系,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出台《福建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福建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22.推进终身教育发展
目标任务: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打造终身教育品牌,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工作措施: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站点年度备案工作,做好高校继续教育招生专业统筹工作。指导推进福建开放大学建设。开展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试点工作。推进社区教育示范基地、社区教育特色品牌、高校老年大学等终身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福建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建设。出台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好“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23.提升教育交流合作水平
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省部、省校合作,加快推进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引进优质国(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在闽开展合作办学,提升我省教育发展水平。
工作措施:推动教育部、省政府、厦门市政府共同支持厦门大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深化我省与同济大学、东华大学开展战略合作。推动省政府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改革省政府奖学金项目评审和资金分配机制,改善来华留学生学历和生源地结构,加大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力度。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职业教育联盟建设。支持有条件高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学历机构或培训基地。组织港澳台中小学校校长、教师来闽参访交流,推动中小学“姊妹校”建设。办好闽港澳台青少年学生交流系列活动。推动两岸合编高中语文教材编写工作。
五、着力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24.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
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处理办法,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师德失范通报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的第一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创新新教师入职宣誓等师德教育模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先进推荐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办好第35个教师节庆祝活动。
25.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目标任务:突出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主业特色,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能力建设,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效益。
工作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支持师范院校政策,稳步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工作。适当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示范性)建设,启动教师发展示范校建设。推进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启动建设教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扎实推进省内外师资支教帮扶计划。
26.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
目标任务:创新编制管理和人员补充方式,缓解教师数量紧缺状况,深化教师管理各环节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工作措施:推动各地加大编制跨行业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增加教师编制总量。探索试点实施“人员控制数”管理办法。深化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特级教师和杰出人民教师评选标准等修订工作。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教师聘后管理。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动各地各校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
六、着力夯实教育事业发展基础
27.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加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监测,督促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改革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推动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加强和规范教育经费管理,研究改革公办本科高校收费制度。实施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检查机制。
28.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目标任务:加强教育立法普法,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
工作措施:开展《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推动《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和《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制定工作。加强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探索编制规范性文件清单。完善权责清单。深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减证便民”活动,实现厅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29.推进教育督导评估科学化规范化
目标任务:加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推动教育督导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
工作措施:做好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接工作。开展对设区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继续开展“两项督导”“教育强县(市、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认定。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提升督导服务保障能力。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职业院校质量保证体系、本科教学工作审核等评估工作,做好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工作。
30.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目标任务: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保障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
工作措施:推进省级教育信息化大平台建设。开展省属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项目建设。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空间创建”等活动。建成省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平台并正式投入运行。开展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31.保障校园安全
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工作措施:深化2018-2022年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校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