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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习的两大陷阱

出处:扬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08-01 11:27:55  

    最近,听一位业内人士说了一句震人耳根的话:“书法自学,等于自杀!”此言一出,皆争引用。虽然这话有些绝对,但有它一定的道理,常年从事书法教学,真正地有所感受,“自杀”现象非常普遍而且严重。此陷阱一。同时,在书法教育非常兴旺、书法专业机构和社会办学机构遍地开花的当今,书法教学中“他杀”的现象也格外严重。此陷阱二。

    视野狭窄构成“自杀”的陷阱

    我们真的发现,而且是经常发现,一些热衷于书法的自学的业余爱好者真是执著地、顽强地、义无反顾地在“自杀”!究其缘由,或许是某些理念的传导和学习的环节出了问题。比较常见的是有几种情况: 

    一、被楷书所杀

    一些人执著地认为“楷书是书法的基本功”。更有甚者,认为“唐楷更是书法的真正的基本功”。于是,顽强地抱住颜柳欧赵之某一家,死守几年十几年“刻苦地”练着“真正的”“基本功”。这种现象非常非常普遍,绝大多数沦为书奴。这样的自学者写的字有鲜明的共性特征。字的可读性强,可赏性差,技法一成不变,风格始终如一。多数是写的了欧写不了褚,更写不好行草。如果能写行草也往往是写成“三一作品”(墨色一个样、笔画一般粗、字体一样大)。也还有更为可怕者,死守一家不说,根本就没能守正。

    二、被偶像所杀

    当代卓有成就的书家有实力的书家活跃于书坛。他们获奖多、名气大、收益高。尤其是他们的书法风格、书体种类和学术见解在书界有很大影响力。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粉丝团”。这不是名家的过错,是追踪尾随者的问题,大有“非某某不嫁”的执著和信念。这种自觉自愿式“自杀”的现象也不少见,原因大概有几种情况:

    一是对艺术的判断理解认知的能力较低造成的;二是自信心不足导致的;三是困惑迷茫起因的;四是急功近利心理驱使的。

    三、对传统书法理解和判断堕入误区所杀

    传统法帖皆可为法,这没有错。问题是,具体到个人,具体到学习的某个阶段时并不是这样的简单判断。比如,有的人的审美定势属于恬静平和一路,那么主攻狂狷野逸就是误区。就好像长得文静瘦小者非要扮演李逵一样,怎么装都装不像,怎么演都无法找到感觉。还比如,把某些属于另类的品种当作自己的主法源,也是一种误区。有的人专攻《爨宝子》,只写郑板桥、金农,而又不及其余。这样,久之则不能离轨,久之则倔强地走向僵化。再如,有的人当前的字写得很油滑了,需要调整需要祛疾,选帖“取药”是关键。如果临习比较稚拙一类的法帖相对合理得法,而恰恰又选了飘逸甜媚一路训练,往往是痼疾不治,病疴加重。这种“自杀”纯属鉴别能力差,积累少,眼界窄造成的。

    此外,也有些是因为特别固执偏执所导致的,就认为自己的判断正确,就是只偏爱某种东西,于是走向偏狭,于是一意孤行,于是越写越难入流。

    四、被技巧训练有严重的盲区所杀

    比较科学的技巧训练相对地说应该是全方位的。凡是在训练环节没能解决的问题,在创作时肯定会暴露无遗,这和体育训练大体一样。认为“楷书是基本功”者,再加上只攻唐楷者,其手头的训练会有严重的盲区。主要的关键的盲区是:不会连续书写;不能快速运笔;不敢大小字体反差和粗细刻画笔形;写不出墨色层次;写不好或写不了绞转之笔;不能或不敢聚散开合等变化。这些盲区,正是书法技巧的重要核心部分,或者说是动态书体必须要强化训练的部分(也应该是静态书体必须要训练的部分)。如此分析,就很明确了。只攻静态字体,往往动态字体的技巧方面得不到充分训练;反之,单攻动态字体,静态字体的技巧是盲区。所谓全方位技巧的训练,应该包括动静两类字体。

    需要强调的是,训练不同于取法,而取法必须训练。比如,攻草者写金文为训练中锋,但不一定是专攻篆书。攻隶者临王铎为使笔畅,但不一定走王铎的路子。

    训练的盲区还包括其他方面,如,有的人只能写楹联写不了其他样式,也有只会写大字写不了小字等等。

 

    盲从跟风构成“他杀”的陷阱

    一、被教头所杀

    现在书法的教学遍地开花,教头到处都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教头都具备良好的资质。我们最常见的是,教头写什么,学生写什么,教头怎么写,学生就怎么写。不是“因性以练才”,不是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养,而是私塾式的圈养式教学模式,教出来的学生都是一窝一窝的。也有的是学生主动自愿的直取所从的教头,亦步亦趋,惟妙惟肖。一些教头不是在调整和导航,而是“一意孤教”。学生被“他杀”,这类教头就是残忍的“杀手”。

    二、被展览所杀

    当大的展览之后,会有一些反应相当快的作者迅速尾随获奖者,灵活多变地跟风。手快者直取速获,并在下一轮投稿时一试身手。当下一轮的评选出现新的导向时,又会快速反应,紧随时风。数年下来,有些灵气足者,有一定的入选率。于是,正是这样有入选的可能,效仿者不断增加。这种“他杀”的现象虽然有展览评选的诱因,但是,它完全是作者自己的选择和盲从的结果。这样被展览所杀的人,往往是字变来变去,飘忽不定,既没有扎实的功力也没有明确的方向。

    三、被地域所杀

    某些地区书法活动非常红火,一些作者,学习书法不是追古圣古贤,而是旁取左邻右舍。获取的技巧表现的风格不是和而不同,而是面目相似。这种被地域书风所“他杀”现象也比较严重。

    四、被出版物所杀

    法帖、教材还有作品集充斥书店。质量高的主要是古代法帖部分,这部分是最可信的。而某些教材就很有问题。最可怕的是编教材的人并不是某体某帖驾驭的高手,编出来的东西有着广泛的杀伤力。比较严重的是魏碑楷书的教材,里面所讲解的都是用唐楷的方法写魏楷。有些行草书的教材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

    如果真是按照书里所讲的写下去,恐怕会直蹈误区,一定是会被“他杀”。(作者 李松)

责编: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