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独特的艺术在中国享有崇高的文化地位。她负载着丰富的文化心理和人文信息,绵延几千年经久不衰,除了她完美的艺术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艺术的基本特征外,更主要的则是书法中蕴含的精神力量具有决定和指导的因素。这就是书法的灵魂,灵魂在宗教中认为是离开人体而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东西,一旦灵魂离开人的躯体,人即死亡。书法也是这样,如果丢掉了她的灵魂,那么无疑也将面临死亡。什么是书法的灵魂呢?这个灵魂就是中国的文化和中国的精神。她应该包括幽雅的人文性;深刻的哲理性,丰富的传统性;独特的审美性这样几个方面。
一、人文性
书法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深深打上了中国文化的标记。有人说,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我认为文化是书法的核心。为什么呢?因为无论从书法的产生还是发展,都是围绕着文化这个核心来运行的,那种对书法技法的层面的学习以及对书法线条表层的审美,只是一种肤浅的体悟,对书法的真正理解,是隐含在汉字书法里的文化内涵,是一种超乎笔画之外的玄妙,是一个幽深无尽的文化世界。因此离开了文化的概念,书法将失去她的一切耀眼光辉。
1、“诗为书之魂”。众所周知,中国是诗的国度,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魂。苏轼说:“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这是对中国艺术的一则通解。诗是内容,书是形式。其文是魂,其书为体。所以说“诗为书魂”,或叫“文为书魂”。一次我向国学大师文怀沙先生请教如何提高书法技艺,文怀沙悄声告诉我三个字:“背唐诗”。我觉得非常有道理。为什么呢?第一,诗(可以理解为广义的诗包括文学形式)是书法艺术的基本内容。古书中说:“诗言志歌咏情。”诗歌的境界表达是人生,书法的境界表达的也是人生,所以古人评价书法叫“达其性情形其哀乐”。书家在笔歌墨舞之间,流淌着人的情思,美的书法作品必定是线条墨韵的生命化和人生的形态化。可以看看我们的书家,不管是自己写的,别人写的,总爱“写”诗。而且还得是中国的诗。从孙过庭以来,诗、书结合的艺术思维方式,早已深入人心。孙过庭在《书谱序》中说:“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他特别反对“手迷挥运之理”,认为那是“俗”。其二,诗主宰着一幅书法的意境。我认为什么是好的书法,它必须有文学的联想、诗词的意境、绘画的构图、舞蹈的韵律、音乐的节奏、体势的完美。沈尹默说过:“无色彩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音而行音乐的和谐。”书家立意全从诗来,诗不同,书亦不同。书家内心的诗境驱使书家手上的笔构成一幅幅不同意境的作品。如苏轼的《梅花帖》,写到结尾,忽做狂草,那是奔放的诗所决定的。他的《寒食帖》,写到“年年欲惜春”,“年”字打破格局,忽做大字,借鉴了狂草的章法。由此可见是诗文引领着行文。自从张怀罐在《书议》中提出“兼文墨”以来,历代书家都十分重视,纵观历史上的大书法家无一例外都是大诗人、大文学家、大学问家,起码都是一些有成就有建树的人。要把这个话反过来说,就是如果不是大学问家,大文学家,一定成不了大书法家。可以说我们当代的书法家所缺乏的恰恰是“兼文墨”这两手。书家没有深厚的文学修养,没有广博的文化素养,书法是上不去的。我说过一句话,“书到深处是文化,书到极致靠修养。”书法技巧通过磨炼是可以无限接近的,而心灵的丰富程度是无穷无尽的。精神品性和文化素养的提升,比起技巧的学习,显得艰难和缓慢。书坛上的浮躁、急于求成、亦应与此有关。所以说:书法是“易学难精”。黄庭坚评价苏轼的书法时说“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耳”。他人不能及的就是苏轼高雅的文气。其三诗可以使书法渐入佳境。中国书法研究神韵,讲究空灵,可以超脱出世俗纷扰的生活,王维诗中所说:“返影入深林,复照青苔上。”说的是一种感觉,一种很缓慢的动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书法上找不到,在书法创作中找不到的东西,你就去诗词里去找,再反过来帮助我们的创作。书法创作是一种抒情,更是一种充满诗意的寻觅过程,倘若在笔墨和自我体验中不能陶醉和沉浸,也就不能进入。当你进入诗意的境界,文化精神的飞扬尽在其中,一般的技巧和功夫已不成障碍,如果没有诗的境界,无论你基本功如何扎实,技巧如何娴熟,要想进入诗意色彩的书法境界都是不可能的。
2、“文为书之基”。文字是书法的基础,“识文断字”是书写的前提,仅这点就把书法限制在文人圈中了;文学是书法进步的阶梯,“艺术学养”是书法进入审美境界,达到情感体验的桥梁,文人对于书法既是必备的条件,又是先天的优势,只有文人与书法的结合才能使书法步入艺术的殿堂。书法,从产生之日起就始终伴随着文人的荣辱兴衰。中国的文人作为一个阶层最早出现在先秦的“百家争鸣”时期。多数文人都是情感细腻,内心世界丰富,人格具有“二重性”。历代的文人,无论是“得意”抑或“失意”都情系书法。说两个名家,比如米芾,是一个内心风云际会的文人,不如意后,一方面研习古人书迹,一方面率性任意的挥洒,成为宋四大家。唐虞世南,平生顺利,又与唐太宗神交过往,既谨于政治,又忘情书法,成为一代大家。由此可以看出,书法既可以成为失意者的天使,也可以成为得志者精神疲累时的慰藉。中国书法艺术在古代文人那里,就成了这样的“天使”与“挚友”。甚至可以说,就在书法艺术中他们找到了“自我”,从而获得了一种无上的精神满足。至少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看出文人与书法的不解之缘。
其一,书家皆文人。在中国书法史上,公认的第一位书法家是秦代的李斯。他是秦始皇的丞相,首先是由于他有杰出的文才,他才能成为一代名臣,成为著名的政治家。在秦统一六国之后,李斯即“秦罢不合秦文者,于是天下行之”,从文字的统一入手,谋政治上的统一。他亲自以周代史籀所创始的大篆为依据,“删其繁冗,取其合宜”,在简化大篆的过程中,创造了小篆。特别是他把这种新体的文字派上了“庄严神圣”的用场,在随同秦始皇视察各地和登临名山大川的时候,拟出并手书了主要为秦始皇歌功颂德的一系列文词。据现在残存的《泰山刻石》看,李斯的文才与书艺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又如世人公认的,在书法艺术上影响最大的王羲之也是地道的文人,所谓“东床坦腹食”的放浪,“雅好服食养性”的癖好,“性爱鹅”的习性,“尽山水之游,弋钓为娱”的情趣等等,更显出一种真正的“魏晋风度”,这些崇尚畅意、自在平和的精神气质在最为世人所称道《兰亭序》一帖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再如那位唐代姓钱的和尚怀素,是位以狂草名世的书家,按说,既已出家,就难以“文人”名之了,但是,就其家学渊源说,其父就是唐代有点名气的诗人钱起,钱起很多诗,我们经常写的“长乐钟声花外尽,龙池柳色雨中深。而他最为人们称道的代表作《自叙帖》,便是以诗歌的形式表述自己学书的经历及其个中甘苦的,显示了相当高的文才。至于其他书家,如蔡邑、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黄庭坚、苏轼、米芾、赵孟兆页、祝允明、文征明、傅山、郑燮、何绍基等等,就其最主要的、最基本的方面来说,他们无一不是文人,有的还是大文人。倘若失去“文人”这一最起码的前提条件,要追寻到书法这门高级艺术的妙谛,那几乎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其二,文化素养与书法造诣。一般说来,这二者是正比例关系。作为书法家,从古至今一向被视为‘文人’中的一部分,这主要是由于书法家都具备文、史、哲方面的学问。文人与学问、书家与文人、书法与修养等等,本来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古人所谈很多的话题,但近代有些人老是把书法视为一种单纯的“手熟而已矣”的技巧。当今书法的总体印象应该是:“形式的丰富,内涵的退化”。书家偏重于笔墨效果,而淡化了“抒情达意”这一本质。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旧式的传统教育和文化,在今天已成为专门的学问。大多数书法家只能靠业余时间补习这方面的欠缺。就是下了很多功夫,由于环境的变迁也是收获甚微。所以对书法传统中蕴含的丰富内涵难以全面理解和把握。书卷气的退化也是当前书法的最大缺陷。正因为这样,我认为当今强调文化素养与书法艺术的密切关系就愈显得重要。如东汉著名书法家蔡邑,既是文学家,又兼通历史、音律、天文,亦能画。其知识宏富,促使其书法艺术臻于佳境,史有“骨气洞达,爽爽有神”之评。所书“六经”文字,立石于太学门外,围观学习者拥塞通衢。又凭借其智能之高,聪敏过人,受偶然事情启发而创“飞白”书,对后世影响颇大。其女蔡文姬,文化素养源自家学,书艺亦精擅。至于王羲之、王献之、颜真卿、张旭、虞世南、苏轼、黄庭坚、董其昌等等,莫不旁能他艺或广泛的知识领域,并皆非泛泛涉猎,而是潜心索求,大多都存较高的成就。可以说仅仅能书而无他能的书家,在古代书法史上罕有其人。前人屡屡强调“书功在书外”,而不限在“书内”,也正是积无数经验教训而得的金箴。
其三,书为心画与陶情冶性。文人的内心生活、爱憎感情的丰富复杂,较之于非文人,在程度上一般说来应该是高得多的;在古代,从事书法艺术的多是士大夫文人,可以说,大凡文人,都有强烈的“书写欲”,即使是像孔乙己那样以指蘸水写四种“回”字的封建末代文人,也仍没有摆脱这种古老文化所铸下的心理定势。显然,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历史上,书法是历代文人最亲密的伙伴,文人手中有一支笔内心就感到充实,用手中的笔可以诉说心中的所思所想。在创造她的过程中体味着创造的欢乐,在欣赏她的过程中体味着审美的快意。由“书为心画”势必导向抒情冶性,以满足文人们最频繁也最一般的对艺术的精神渴求。可以说,中国古代文人与书法艺术的因缘之深,在一定意义上超过了绘画、音乐甚至诗文等其他文艺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