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唐代书法教育有官学和私学,唐代书法私学教育非常昌盛。私学中童蒙教育、经学和文学教育、妇女教育都普遍注重书法教育。唐代书法私学教育和前代相比,书法教材出现了新的变化,并且注重书写的法度教育。唐代大量存在的书法私学教育,是整个唐代书法繁荣昌盛的重要社会基础。
关键词:唐代 书法 私学
“书之盛,莫盛乎唐”,唐代书法的繁荣兴盛,原因有多方面,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书法教育的普及。唐代书法教育,在唐代教育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是唐代整个社会教育中的一大特色,正如有学者指出,“言唐代教育必须讲书法”。 然而,对于唐代的书法教育,论者常注重其官学中的书学教育。其实唐代书法教育,私学亦相当昌盛,唐代“私学教育中,书法、经学、文学三足鼎力,共同构建诸生受业内容” 。正是由于私学中书法教育的普及,为唐代培养了广大的书法人才,整个唐代书法高度繁荣兴盛的社会基础或许就根植于此。
一、唐代童蒙书法私学教育的兴盛
唐代私学遍布城乡,制度不一,程度悬殊,既有名士大儒的传道授业,也有村野启蒙识字的私立小学。唐朝官学虽有小学,但属于贵族学校,一般平民子弟没有机会受教。唐代童蒙书法教育,由当时的乡里村学承担。唐代乡里村学,表面看来它属于官学,因为国家明令各地予以设置,因而有人把它列入官学的范畴。但它经费供给、教员配备、生徒数额却未见政府有具体的规定。吕思勉把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唐政府所颁布的有关乡学的诏书理解为“此等法令,皆成具文” ,并认为“乡学虽或由官立,实以人民自设为多” 。因此,唐代的乡里村学实际上属于私学的性质。
唐代童蒙教育存在于乡里村学中,学生学习的过程,首由识字、习书入手,次习启蒙教材。所谓“男子六岁,教之数与方名。……八岁,习之以小学。十岁,从以师焉。” 在唐代的童蒙教育中,书法教育是童蒙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方面,对书法教育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唐人言“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 武则天时,“并州人毛俊诞一男,四岁,则天召入内试字,《千字文》皆能谙书,赐衣裳放还。” 四岁小儿便能记诵、书写《千字文》,其年龄尚未达童蒙教育年龄,属学龄前阶段,但可看出唐人对童蒙识字书写教育的重视。
敦煌遗书中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发现的有关学童习字的珍贵史料为研究唐代儿童教育提供了实例,能很好地反映出唐朝童蒙书法教育的广泛性。
敦煌遗书其中一件唐代学童习字日课残卷(S2703) (图十五),今存八十三行,每行三至二十七字不等,共千四百四十八字,其中某学童所写者一千二百九十一字,某老师所写者一百五十七字(包括师书范字一百二十七字及师书日期和批语三十字)。抄写所用底本为梁周兴嗣《千字文》,习字日期为某月18、19、20、21、胜、25、26日等7天。对残卷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唐代写字教学的消息。首先,唐代学童习字,每日必修,日日不间断。日课生字进度为三至五字,每字反复练习三十到一百遍。第二,写字教学的方法是,先由老师写出日课范字,然后学生观摩师书笔划结构,反复练习。第三,唐代塾师布置与批阅学生习字作业的方法和程序格局。残卷上还保留有老师批阅的字迹“休”字(相当于今天的“阅”字)和评语“渐有少能,亦合甄赏”,体现了教师对学生的鼓励和期望,实为珍贵。
除敦煌外,新疆吐鲁番出土的文书中,也有相当数量的童蒙文字书写教育活动。196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的阿斯塔那基地曾出土一座唐墓,为景龙四年(公元710年)墓葬,内有卜天寿所写的《论语郑氏注》抄本。卜是西域人,抄此书时年仅十二岁。郭沫若说:“十二岁的孩子便能以比较正规的书法抄写《论语》,又能基本上平仄合辙地赋诗述怀,而且他是在义学里读书的私学生,并不是豪门子弟,这可充分证明:当时西域的文化程度是十分深入而普及的,和内地没有什么两样。” 新疆阿斯塔那一七九号墓文书中的武周学生令狐慈敏习字卷,有题款两处,一作“三月十七日令狐慈敏仿书”、一作“三月十九日学生令狐慈敏口口……”。 在残纸中,仅一个“过”字就写满了整纸,达二十多遍,可以看出他对文字书写练习的认真。
二、唐代经学、文学私学与书法教育
唐代私学教育教育内容广泛,除经学外,诗词歌赋等文学私学教育也很发达。然而,在这些私学教育中,普遍存在同时进行书法教育的现象,经学、文学书法教育同时并重,经学、文学和书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对此史籍中多有记载:
如张宁“幼习经籍,乡举孝廉,早工翰墨,迹近羲献” ;李踞“百氏图书之学八分篆隶之能……或庶几于古人” ;鲁谦“年七岁,好读诗书,未逾十五,《孝经》、《论语》、《尚书》、《尔雅》、《周易》皆长。学锺、王、欧、褚之书并得其妙 ;尹守贞“十五诵三《礼》,能明君臣父子之道,定郊庙吉凶之制。二十诵《春秋》、《尚书》,能精五行九畴之数,断褒贬会盟之节。二十五诵《诗》及《易》,能辨政教雅颂之始,极变化生生之至;又能诵古史百家之书,善文章草隶之则” ;彭说“善属文,工楷隶” ;黎燧“聪敏辩博,该通经史,善隶书” ;郑当“述作根于六经,草隶臻夫八体” ;寇章“众艺中尤嗜笔札,古今法书遗迹,见之迎辩真伪,二篆八分飞帛联绵之流亦兼通” ;余从周“少时,从东海徐先生学……徐先生特善草隶书,故君亦传其能。忽—日束揭书囊,以明经为乡里所举,再举登上第” 。上述学习书法者,并不以书法为专业,或以应明经而重经籍,求进士看重诗文,但不论明经、进士,书法都是他们要兼习的科目,可见,在私人讲学之中,书法是其重要内容,也极看重书法传授。
在唐代,不但应明经、进士者,为进入仕途而学书法,其不应明经、进士者亦以书法为学。如裴适,“典籍精究,岂惟左史之文,草隶工书,不独右军之体,年弱冠,补请庙郎出身”, 虽然他从庙郎之选进入仕途,但所习内容仍然有经书、书法;王府君夫人李普明长子为率府勋卫,“学博经史,书工草隶”, 可见经史、书法,尤其是书法是当时社会各个受教层次学习的一个重要内容。
唐代私学书法教育,有一个很特别的现象,就是对妇女的教育中,亦有书法教育的内容,当时时俗所谓教女要“习女工。议论酒食,温良恭俭,修饰容仪,学书学算,小心软语”。 唐代李华专作家书,对女子书法教育特加强调:“妇人亦要读书解文字,知古今情状。事父母舅姑,然可无咎”。 正是由于对女子书法教育的重视,许多女子从小就练就了一手好书法。李从质女“及五六岁,能诵书学书,女工奇妙,尽得之矣 ;杨发女芸“诸兄所习史氏经籍子集文选,必从授之,览之再绎,尽得理义,勤于隶学,巧于女工” ;卢氏崔夫人“笔札雅琴,皆尽所善” ;王京“音律书数,不习生知”; 李黎“喜书习工” 。
三、唐代书法私学教育的特点
1、书法教材的变化
唐代书法私学教育,与前代相比,最明显的书法教材的变化。唐初亦曾流行《急就篇》,颜师古在《急就篇注?叙》中说:“蓬门野贱,穷乡幼学,递相承禀,犹竞习之”, 研究《急就篇》的学者曾仲珊认为“唐代初期《急就篇》还广泛被采用为童蒙课本” ,但是,随着时代的推移,《急就篇》逐渐被《千字文》所代替。
敦煌文书中,多见有学童临写千字文的文字记录,而少有《急就篇》临本流传。敦煌出土的童蒙书写教材,以《千字文》最为普遍,其中《千字文》写本,据不完全统计,有四十余种版本;不仅如此,敦煌另外还出现了《新合六字千字文》这样的写本。又据《唐摭言》记载:
顾蒙,宛陵人,博览经史,慕燕许刀尺,亦一时之杰;余力深究内典,由是屡为浮图碑,仿欧阳率更笔法,酷似前人。庚子乱后,萍梗江浙间。无何,有美姬为润帅周宝奄有;蒙不能他去,而受其豢养,由此名价减薄。甲辰淮浙荒乱,避地至广州,人不能知,困于旅食,以至书《千字文》授于聋俗,以换斗箕之资。
类似顾蒙以教授《千字文》谋生的,当时应该大有人在。可见,自南自北,《千字文》是唐代最主要的童蒙书写教材。如果说《急就章》是唐以前童蒙识字课本的代表,《千字文》则是一部承前启后、开辟蒙学读物新方向的作品。
除《千字文》外,从敦煌还发现了不少曾作为当时乃至影响后代的童蒙书写范本,敦煌还有大量的俗字书,如《字宝碎金》、《俗用字要》、《难辨字书》、《开蒙训要》等等,最著名的当属《上大夫》。敦煌出土的《上大夫》其中有这样的字迹:
上大夫丘乙己化三千七十二女小生八九子牛羊万日舍屯
据学者研究,《上大夫》残卷(P3145),为唐代儿童仿书之用。 唐代《上大夫》流传甚广,直至明清,仍被当作儿童的文字书写启蒙的范本。据明代叶盛《水东日记》卷三记载:
上大人丘乙巳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尚仕由山水,中人坐竹林。王生自有性,平子本留心。王子去求仙,丹成入九天。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已上数语,凡乡学小童,临仿字书,皆仿于此,谓之描朱。尔传我习,几遍海内,然皆莫知所谓。或云仅取字画简少,无他义。或云义有了可解者,且有出也。诸暨陈儒士洙今日云:“尝见宋学士晚年以眼明自夸,细书小字,尝及此。学士其知所自者耶?”
则明代儿童习字也取上大人为范本,清代亦然,据清褚人获《坚瓠集》卷四载:
小儿初习字,必令书“上大人,丘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天下同然,不知所起。
《上大夫》得以流行,赖其本身的特点,“盖以其笔画简单,却蕴涵中国文字的基本笔法,长久以来,学童描红习字,所写‘上大夫’数语,旨在熟稔运笔与文字结构。” 《千字文》等新起字书,逐渐取代了汉以来以《急就章》作为童蒙文字书写教材的主导地位。
唐代私学书法教育教材,还有一个新特点,即选取前代和当代的书法名家法帖作为书法学习的范本。自西晋荀勖在秘书监设书博士,置弟子以锺胡为法,南北朝期间,亦有以王羲之书《急就章》、《小学篇》、崔浩书《急就章》等为童蒙书法教材,唐代弘文馆以欧阳询和虞世南为师,以锺王书迹教学生,可以看出,书法教育逐渐开始以名家法帖为临摹范本,不过上述名家法帖多仅仅局限在官方的书学教育中。据敦煌出土的资料,除了智永《千字文》为当时最普遍的书写范本外,王羲之法帖、欧阳珣和褚遂良等人书迹亦曾被作为书法教材。敦煌发现的名家法帖范本,突出反映了童蒙私学书法教育,开始大量采用名家书迹为书写教材,这不但反映了唐代整个书法教育的整体水平的提高,也说明了唐代书法的高度繁荣。
2、注重书写法度教育
正是由于唐代书法私学教育,多采用名家法帖为书写教材,也就意味着书写不仅仅是熟练掌握文字识读,还注重书写的法度要求。因此,唐代书法教育,私学和官学一样,都开始注重传授书写技法,并开始出现专门讲究书法技法的论著。唐孙过庭《书谱》在论及《笔阵图》时曾说:
代有《笔阵图》七行,中画执笔三手,图貌乖舛,点画湮讹。顷见南北流传,疑是右军所制。虽则未详真伪,尚可发启童蒙,既常俗所存,不藉编录。
据孙过庭所见《笔阵图》,此书已在全国流行,可见《笔阵图》曾作为是初唐、盛唐民间最流行的童蒙书写技法训练教材。而由《笔阵图》演绎出来的“永字八法”,自盛唐以后,成为当时是一种通俗的楷书入门教学法,这种童蒙习字技法教育的论著,是唐代童蒙文字书写教育的新特点。有学者认为,“唐代蒙学中的初级书法教学已有其独特的指导思想为依据,并已形成较成熟的教学方法。执笔的‘指实掌虚’理论,用笔同笔画结的模式,是唐代初级技法教育最突出的成就。后者以‘永字八法’的形式最后固定下来,它的最大优点在于符合汉字的特点,从而使教学系统化”。 这种看法应该是符合历史史实的。(李正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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