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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承:莫让“精神”成空话

出处: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5-01-06 14:19:22  

 

漫画  徐鹏飞

 

‍    要做到好的继承和创新,关键是要厘清具体的文化形态在产生、发展过程中与当时人们的生产生活相适应的因果逻辑,然后从中找到至今依然生效的内在规律性
    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已是老话题,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于如何继承、如何创新等问题,人们依然众说纷纭、争论不休,或陷入无效的泛泛之谈,或在理论和实践上相互龃龉。很大程度上,这跟我们对传统认识不清有关系。
    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人类过往经验的总和,是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一种自然的文化选择,是人类在不同地域环境、在生产生活当中形成的观念、习惯、技能和经验。比如胡服骑射,人为了能骑马打仗,改长裙为裤子;比如琵琶被引进中原后,从放在驼背上横弹改为抱弹;比如江南水质好,人们爱茶的清香,北方水质差,于是多喝花茶,等等。一个时代的人文风俗、审美习惯也因时而异。且不说唐诗、宋词、元曲到明清小说的变迁,单说戏曲,也有“花雅之争”。昆曲被传统文人士大夫发展到极雅的阶段,却因市井阶层崛起、社会审美风尚转变而被“花部”戏曲打败。传统被继承,又随时代而发展,这是常态。
    传统之所以为传统,因其变迁发展始终内蕴着常与恒。从唐诗、宋词到元曲,它们的句式、长短不一样了,这是变,是风尚;但押韵、平仄的规范,辞藻中的典故,那种与《诗经》《楚辞》一脉相承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气质,却是不变的。中国的书法,篆隶楷行草,字体不一,这是变;可几千年发展下来,书法始终讲究笔法、气韵。再如传统戏曲的歌舞特性,其写意的、程式化的表演,在雅部、花部变迁的不同剧种中,美学精神一脉相承。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特定地域的生产生活环境相对稳定,人们的文化心理习惯变化不大;即使因时而变,他们也往往先在具体的文化表现形态上一点一滴地累积,然后才可能到精神层面,最终移风易俗。历史地理环境的差异,造成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景观。作为文化多样性发展和存续的脉络,传统成为备受重视、尊重和维护的文明经验,原因即在于此。
    最近有学者提出了“精神的传承比技艺的传承更重要”的观点,很值得思考。这提醒我们,传统是有层次的,有外在形态和内在规律。传承技艺很重要,把握其内在规律性也十分关键。但是否行得通,依然可疑。比如汉字的形音义,离开了哪一样,都不再是汉字。戏曲里的程式和歌舞,很多时候形式本身就是内容,技艺不传,精神安附?中国传统的文艺样式,很多都带有类似的特点。这也可以说是我们传统内在规律性的一种,就像我们讲“气韵”“意境”“品格”“风骨”的传统美学语境,简单的二分法并不适用。或许,出于言说的方便、策略的考量,如此二分有助于理清头绪;但需要警惕的是,“传承精神”很容易变成空话和借口,过度强调反而容易失去“传承技艺”的压力和动力,最终使精神消弭于无形。
    一般情况下,我们直接面对的往往是具体的文化表现形态,比如戏曲、民族音乐、书法、国画、民间工艺等。如果说传统存续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是河流的地势,不同的艺术样式是它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表现形态,那么它内在的规律性就是流动的、无常形的水。这内在的规律性是什么呢?古典诗词的押韵、平仄,戏曲的歌舞写意,书法的笔法、墨色,民族音乐的五音十二律吕(区别于西方音乐的十二平均律),等等。我们讲究的“气韵”“意境”“品格”“风骨”等,显然也是这种规律性的组成部分。谈到规律性,最后往往是哲学的范畴。如果古典诗词、传统戏曲、书法和民族音乐的规律性,在审美上体现了我们民族的文化心理特点,它们显然与中国的传统哲学也是相通的。这哲学是什么呢?是和谐,是和而不同,是上善若水,是蕴藉于美学、哲学表述中的精气神。可以说,这才是传统之河上最生动奔腾、生生不息的大美之水。
    关于继承和创新的具体方式,当下有一种焦灼的情绪,争论很多,共识很少,其实大可不必。必须认识到,继承永远是面对传统的,创新却是风尚的选择;继承是为保证文化发展的延续性、统一性,创新则是拓展,然后淘滤出优秀成果,再积淀为传统。它们不可偏废,是自然常态。要做到好的继承和创新,关键是要厘清具体的文化形态在产生、发展过程中与当时人们的生产生活相适应的因果逻辑,然后从中找到至今依然生效的内在规律性。按照规律办事,不拘泥于形式,不草率地用西方的标准来评估衡量,不简单地用二分法或对立的观念去梳理,继承和创新才不至于出偏差、做错事,同时也能与时俱进,发出时代新声,表达时代情怀。
    当代文化建设中,传承与创新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焦点理论话题。有人提出“精神的传承比技艺的传承更重要”,这一论断是否抓住了关键?期待大家充分讨论,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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