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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书法大赛的通​知​

出处: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4-05-08 19:07:43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学会: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及《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闽教基〔2013〕16号)及《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教体〔2014〕3号)的要求,为迎接我们伟大祖国成立65周年,进一步弘扬书法艺术,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推进艺术教育立德树人,发现和培养书法艺术人才,本会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生书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中国梦·少儿梦”为主题,体现和反映中小学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委员会

    三、支持单位

    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海峡教育报社

    四、参赛对象和组别

    全省中小学校学生。比赛分为小学生一组(1—3年级)、小学生二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别。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符合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二)参赛作品限软笔书法,书体不限,允许写繁体字、异体字。

    (三)参赛作品尺幅最小不小于四尺对开,均为竖幅,勿须装裱。

    (四)参赛者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楷书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通讯地址)、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五)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书写,切忌代笔,一经发现非本人书写,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六)大赛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等处置权。

    (七)大赛不收取参评费,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六、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省内书法家及书法教育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评审。

    七、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每一个参赛组别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获奖者均颁发奖品和证书。

    (二)指导奖

    指导学生获奖的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八、大赛时间安排

    (一)征稿时间:截至2014年6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候。)

    (二)评选时间:2014年7月30日前结束。

    (三)公布结果时间:2014年8月上旬,在福建书法教育网、海峡教育报等媒体上公布大赛获奖情况。

    (四)参赛作品展示宣传时间:2014年8—10月,所有参赛获奖作品将在福建书法教育网(www.fjsfjy.com)上展示宣传,并选择部分参赛作品刊登在海峡都市报、海峡教育报、东南快报等媒体上。

    九、投稿方式

    (一)学校组织的参赛者由所在学校集中参赛作品,并填写集体参赛登记表统一寄送至福建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委员会。

    (二)个人参赛者请直接将参赛作品寄送至福建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委员会。

    (三)寄送地址:福州市xxx;邮编:350001;收稿人:武良弼。

    十、其他事项

    (一)如有不明事项,请与省书委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武良弼,电话:0591—87507900、18106069516;信箱:1990590348@qq.com

    (二)附件:集体参赛登记表.doc

                附件:个人参赛登记表.doc

 

                                                     福建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书法  比赛  通知



抄  报:省语委办、省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