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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出处:福建省语言文字网  发布时间:2014-05-08 09:33:08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实小、师大附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汉字书写水平,增强文化自信与爱国情感,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大赛分为选拔赛和全省决赛两个阶段,各地的选拔赛可以由市教育局组织学生现场书写,也可以由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委对所辖中小学校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决赛。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属中小学必须组织学生现场书写比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决赛。各地(各校)应组织、动员学生踊跃参赛,扩大比赛的影响,并为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大赛创造条件。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分组
 大赛设置小学一组(小学1—3年级学生)、小学二组(4—6年级学生)、中学组(包括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高校组(全日制本、专科及硕士、博士学生,含港澳台侨学生)4个组别。
 (二)书写内容及要求
 为了比赛的公平,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学生现场书写。各地或学校要规定统一书写内容,以中华优秀经典诗文作品为主,也可以是诗文节选,但须为完整的一段话或一段话中句义相对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小学一组、小学二组硬笔作品不少于30个字,软笔作品不少于20个字,书写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中学组、高校组硬笔作品不少于60个字,软笔作品不少于40个字,书写时间不超过120分钟。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现场书写;作品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落款不得出现参赛选手的学校、姓名、印章等信息;违反上述书写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参赛作品未规定统一书写内容,字数少于规定字数或作品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的,将酌情扣分、降低获奖等级处理。
 (三)决赛作品规格
 作品需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书写规范汉字,字体可选用楷书、隶书、行书任一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软笔纸张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纸张尺寸不超过A4纸,书写纸张自备、格式自定。入选决赛的每位选手只能报1幅作品,作品格式要正确、完整(含正文、落款,四边要留白)、无须装裱,落款内容由各地(各校)自定(如“古诗一首小学一组学生书”“甲午夏日中学组学生书”等)。选手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附件3)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若报名表和参赛作品登记卡上的指导教师信息不相符,以参赛作品登记卡上的信息为准)。
 (四)决赛作品报送
 各设区市报送省决赛作品总数不超过220张。为鼓励民办中小学校的学生参赛,各设区市报送作品中的民办中小学生作品不得少于20张。各高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实小、师大附小报送决赛作品总数不超过30张,在校学生数在万人以上的高校可增送20张作品。各地(各校)报送作品中硬笔和软笔的作品比例分别为:60%、40%,各设区市报送作品应统筹兼顾不同组别作品的数量。各地(各校)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所报送的作品、报名表(附件1)、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寄至省语委办(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传真电话:0591—87812256)。
(五)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组织书法专家,按不同组别和软、硬笔作品的比例,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有获奖名单将在“福建语言文字网”上公布。本次大赛特等奖作品将汇编成《第六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集》。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应充分认识到组织学生参加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学生人文素养,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订比赛方案,加强宣传引导,对学生参加书法创作和比赛予以指导和鼓励,不断提高学生的规范汉字书写水平。
附件:1.第六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表
      2.第六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3.第六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
     
  附件.doc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