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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蔡襄杯”福建省中小学生书法大赛的通知

出处: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7-04-25 14:14:34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学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激发培育广大学生学习书法的热情,搭建交流展示平台,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书写水平和人文素养,促进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省教育厅“着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部署,省书委会决定举办第二届“蔡襄杯”福建省中小学生书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指导单位: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洛江区万安中心小学

州市洛江区第十一中学

二、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家训,弘扬中华文化

三、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比赛分为小学生一组(1—3年级)、小学生二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职高)四个组别。

四、参赛要求

(一)书写内容:以省方志委、省文明办、省妇联联合编撰的《福建家训》中的经典家训为主,也可以书写自己家的家训家规家风,要求必须符合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二)书写要求: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正文字数不少于14字,作品尺幅一律为宣纸4尺对开(138×34),竖幅,无需装裱。书写作品不得代笔,不得出现错别字,不得繁简混用。

(三)信息注明:作者须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用铅笔清晰、工整写上自己的姓名、学校、年级、参赛组别、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免出现差错。注明信息时,注意不要影响正面作品。

(四)作品寄送:要求选送单位须完整、工整填写《第二届“蔡襄杯”福建省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参赛作品一并寄送至省教育学会,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1990590348@qq.com

(五)截稿日期: 2017年6月30日(以当地快递邮戳为准)

五、作品评选

(一)初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或教育学会组织选拔赛,从中挑选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复赛,每个县(市、区)送评作品不得超过50幅。获评为省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书法教育实验(示范)学校”的学校可自行组织作品参赛,但送评作品不得超过20幅。

(二)复赛:大赛成立专家评委会,将按照复赛标准和要求,从全省送评的各组别参赛作品中,按一定比例评出入围作品参加现场书写决赛。

(三)决赛:入围作品的作者须集中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书写决赛,由专家评委会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奖,确定最终成绩。现场书写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书写内容和要求将另发通知。

六、奖项设置

(一)学生奖:每一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按入围比例而定)。凡参加现场书写决赛的选手均有机会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颁发证书和纪念品,未参加现场书写的视为弃权。

(二)教师奖:指导学生获得特、一等奖的教师颁“金牌指导老师奖”,指导学生获二等奖的老师颁“银牌指导老师奖”,指导学生获三等奖的老师颁“优秀指导教师奖”,均颁发证书。

(三)组织奖:20名,大赛组委会将对组织发动工作做得好,选送参赛作品多、获奖多的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七、作品展示

(一)所有参赛获奖作品将在福建书法教育网上展示

(二)编印《第二届“蔡襄杯”福建省中小学生书法大赛获奖作品集》

(三)部分获奖作品将进行策展展示

(四)部分获奖作品将在省内相关媒体上刊发

八、特别说明

(一)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评费,入展入集作品不付稿酬。

(二)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等处置权;限于人力,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九、联系方式

(一)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内省教育学会;收件人蒋海玲,电话13860635996。

(二)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与省书委会武良弼老师联系,电话18160609516。

请各地教育局、教育学会协助支持大赛活动,将通知转发各校,要求积极组织参赛,广泛宣传发动,共同营造良好的书法氛围。

附件:大赛汇总表.docx

 附件:参赛作品登记表.doc

 

福建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