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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艺术常见名词解释(一)

出处:书法屋  发布时间:2014-09-28 12:37:31  


    书法: 中国的传统艺术之一。通常以毛笔为书写工具,讲究执笔,运笔,用墨,点画,结构,分布(行次,章法),风格,韵味等。笔法,笔势,笔意是书法艺术的三大要素。书法家运用书写的技法,以独特的形式表现内心的感情,创造美的意境。中国的书法艺术,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是世界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日本称书法
为“书道”。


    法书: 指有规则,有法度,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因而可作学习范本的书法作品。通常称他人书作为“法书”时,则含有尊重之意。


    翰墨: 与“笔墨”同义。翰,原指羽毛,借指毛笔,文字。翰墨,即笔和墨,借指文章、书、画等。


    真迹: 由名家亲自书写或绘成的书画作品。

     甲骨文: 殷商时代刻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最早发现于河南安阳小屯村殷王朝都城遗址,故又称“殷墟文“。因使用刀刻,而称”契文“;因刻于龟甲或兽甲之上,而称”龟甲文“;因文字为记载占卜,祭祀之类活动,而称”卜辞“。是可辨识的最古的汉字。


    金文: 殷商至汉代铸在或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因铜在古代称金,故程“金文”。古代铜器一般分礼器和乐器两类,礼器作祭祀用,以鼎为代表;乐器作演奏用,以钟为代表。古代以钟,鼎代表所有铜器,故金文又称“钟鼎文”。

 

    石鼓文: 指唐初在今陕西宝鸡三原发现的十块鼓形石头上所刻的文字。石鼓,为鼓形的石头,非石头制作的鼓。据近人考证,石鼓为公元前八世纪秦人所制,文字为秦人所刻。十块石鼓每块上刻一首四言诗,记载秦国国君狩猎情况,故又称“猎 ”。石鼓文是已发现的我国最早的刻石文字。

 

     籀文: 又称籀(zhou)书、大篆。是介于甲骨文于小篆之间的一种字体。相传周宣王太使籀作大篆,故取籀为名。石鼓文为籀文的代表作品,故石鼓文又称为“籀文”。


    大篆: 广义指小篆以前的甲骨文,金文,籀文和春秋战国时期通用的六国文字。狭义专指籀文。


    小篆: 又称秦篆。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通用的字体。相传是李斯在大篆基础上加以整理,简化而创制的。小篆的特点是形体偏长,线条园匀齐整。今存的《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秦始皇诏版》等皆为小篆代表作。


    玉箸篆: 篆书的一种,仅指小篆而言,其特点是笔道圆润温厚,形如玉箸。此种篆书始于秦代。后亦有一“玉箸”形容书家用笔圆浑遒劲者。


    铁线篆: 小篆的一种。因用笔圆活,细硬如铁,笔道如线而得名。如唐代李阳冰的篆书,书法史上即称之为“铁线篆”。

 

    隶书: 又称佐书、左书、史书。隶书是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的一种书体。其特点是将篆书的圆转变为方折,形体取横势。隶书开始形成于战国晚期,汉魏时成为通用字体。隶书为汉字的书写简便化开辟了通途,它的出现为楷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是汉字书法史上的一大转折。


    鸟虫书: 又称虫书、鸟虫篆。篆书的一种花体。其特点是字的笔画写成类似动物的形状,字形犹如图画。这种书体多用于旗帜和符信上,能起装饰作用。汉代印章亦有用鸟虫书的。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记新莽六书称:“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段玉裁注:“书幡,谓书旗帜;书信,谓书符节。”


    科斗文: 又称科斗书、科斗篆。手写篆字,以笔蘸墨或漆书写,起笔处较粗,收笔处较细,因而点画之状好似头粗尾细的蝌蚪,故称为科斗书,又写作蝌蚪书。元代吾丘衍《学古编》称:“上古无笔墨,以竹梃点漆书竹上,竹硬漆腻,画不成行,故头粗尾细,似其形耳。”

 

    八分: 即八分书,也称为分书。八分之义,历来解释不一。一般认为它似汉隶的波磔,左右笔画向两边分开,如同“八”字的两笔向两边分开一样,故称“八分”。亦有学者认为这种字体而分似隶,八分似篆,故称八分。近人以为八分非定名,汉隶为小篆的八分,小篆为大篆的八分,今隶为汉隶的八分。

 

    今隶: 正书(楷书)的古称。正书有汉隶演变而成,唐代仍将正书沿称为隶书,为区别于汉魏是的隶书,则将正书称为今隶。汉魏是的隶书又称古隶。


    草隶: 草书的别称。汉代的木简上写得比较流动,草率的隶书书体亦称为草隶。


    草书: 为书写便捷而在隶书基础上演变而成的一种字体。汉初在草隶基础上形成 “章草”,章草保留了隶书的波挑体势,笔画相互勾连,而字间不连,是草隶的规范化。汉末,相传张芝脱出章草的规范,去波挑体势,使上下字间牵连相通,笔画连绵回绕,书写更为便捷,成为“今草”(亦称小草),即后世所称的“草书”。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亦是今草的代表书家。至唐代中期的张旭,怀素,将今草写得更为放纵奇诡,笔画连绵回环,如飞龙走蛇,被称为“狂草”,以别于“今草”。


    章草: 早期的草书,由草写的隶书演变而成。章草是今草的前身。其特点是保留了隶书笔法的形迹,上下字独立不连写。章草的得名,说法不一:有谓因汉章帝创始,而名章草;有谓因汉章帝爱好与提倡而得名;有谓因章帝命杜度草书章奏而得名;有谓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用此书体而得名。近代学者认为章有彰明之义,因字体结构彰明严格,对草隶起了规范化作用,故得名。


    正书: 又称楷书、真书、正楷,由楷书发展而成。正书始于汉末,为魏晋至今通用的一种字体,隶书变篆书的圆转为方折,正书又变隶书的波挑为顿挫,出锋为回锋。其特点是笔画平整,形体方正,故称“正书”。相传汉末王次仲始以隶字作楷法。因正书字体平正有法度,可作楷模,故又称“楷书”。唐代楷书最为规范,今所临习的楷书碑贴,多出唐人之手。真书之名,亦取正义。

 

    行书: 又称“行押书”,“行狎书”。行书介于楷书和草书之间,既有楷书的平整方正,又有草书的流畅便捷,且不象草书放纵难认,又较楷书生动简便,行笔不滞,如行云流水,故名行书。是社会上广泛使用的手写书体。接近楷书的行书,称行楷;接近草书的行书,称行草。行书,行楷,行草是相对的概念,并无严格的划分标准。


    榜书: 又称“榜署”,古称“署书”,今又称“擘窠(bo ke)书”。泛指书写在匾额,宫殿门额上的大字。榜,即匾额。


    擘窠书: 即”榜书“,大字的别称。或云擘,巨擘;窠,穴,即大指中之窠穴;因写大字时,须把握大笔在大指中之窠,即虎口中,故大字名擘窠书。或云因古人写碑版或题额,为求匀整,先以横直界线划为方格,然后书写于方格中,故称擘窠书。


    漆书: 指以漆书写的文字。又指一种书体,如清代金农将字的点画破圆为方,横粗直细,似用漆帚刷成,故称漆书。


    飞白: 又称“草篆”。是一种写法特殊的字体。笔画呈枯丝平行,转折处显露笔路。相传为汉代蔡邕所创。北宋黄伯思称:“取其若丝发处谓之白,其势飞举谓之飞。”明代赵宦光谓:“白而不飞者似篆,飞而不白者似隶。”今人将书画中干枯笔触的露白部分泛称为“飞白”。

 

    瘦金书: 又称“瘦金体”。楷书之一种。宋徽宗赵佶所创。其特点是运笔挺劲犀利,笔道瘦细峭硬而有腴润洒脱之势。有谓此种书体出于古铜甬书,瘦硬通神,有如切玉,故称瘦金书。


    指书: 又称“染指书”。用手蘸墨作书,故名。


    台阁体: 明代官场使用的一种方正,光洁,乌黑,大小一律的呆板楷书。台阁,本指尚书,引申为官府的代称。清代称“馆阁体”。后人讥称刻板拘谨,毫无生气的楷书为 “台阁体”或“馆阁体”。


    馆阁体: 同“台阁体”。因清代馆阁中的官僚擅长写呆板,僵化的楷书,古称馆阁体。


    经生书: 唐代佛经多以端正工稳的小楷手写而成,抄写佛经者被称为“经生”,其字则称为“经生书”。后人有以“经生书”讥字形呆滞的小楷。


    六分半书: 清代郑燮(板桥)作书以隶书笔法形体掺入行楷,又以兰竹画笔出之,自成一体,此书体介于隶楷之间,然隶多于楷。因有人称隶书为“八分”,故郑板桥自称其书体为“六分半书”。

 

    刻石: 指镌刻在碑石和摩崖上的字,画。


    碑: 刻石之一种形制。古代方者谓之碑,圆者谓之碣。秦时多称刻石,立石,不称碑,汉代始称碑。以碑刻记事颂德始于秦而盛于汉。


    碑额: 即碑头。《碑版广例》谓:“碑首或刻螭(chi,无角之龙),虎,龙。鹤以为饰,就刳(ku,挖)其中为圭首,或无它饰,直为圭首,方锐圆椭,不一其制。圭首有字称为额,额书篆字称为篆额,书隶字称为题额。”

 

    碑阴: 碑石的背面。古代碑刻,正面刻碑文,背面往往刻门生,故吏,出资建树者的姓名,故称碑阴。亦有正面,背面皆刻碑文者,如汉《史晨碑》前后碑,两面碑文的镌刻时间相距一年。


    碑志: 指镌刻在碑石上的书法,文辞。为安葬设立的称“墓碑”,又称“墓表”, “墓碣”。列于墓道前的称“神道碑”,放置墓穴里的称“墓志”,或称“墓志铭”,圹铭”。

  

    碑版: 泛指碑志之类。


    勒石: 勒,刻。勒石是碑刻术语。指将法书钩摹本背面加朱复印到石面上而后刀刻的工序。勒石,又称“朱背”或“背朱”。

    摩崖: 把文字直接书刻在山崖石壁上,称“摩崖”。


    书丹: 指用朱砂在碑石上书写文字以便刻工镌刻。后泛指书写墓志铭为书丹。


    临摹: 仿照碑贴的笔画写字,称“临”;以薄纸覆在碑贴上依形复写,称“摹”,或称 “影书”。临摹是学习前人书法的基本方法。初学书者宜先摹后临。临摹,亦作偏义复词用,指临写,而不是摹写。

    碑贴: “碑”和“帖”的合称。将刻在碑石上的文字拓印下来作为学习的范本,称为“碑贴”。帖,原指写在帛上的文字,后泛指一切可供学习的字迹。未经刻石拓印的习字范本,只称“帖”或“字帖”,不可称“碑贴”。


    碑学: 指研究考订碑刻起源,体制及其变革等方面的学问,又称“碑版学”;也指清代阮元,包世臣等提倡北碑而形成的学书崇尚碑刻之风气。时有北派碑学,南派碑学之称。


    帖学: 指研究考订法帖源流,评判版本优劣,鉴别字迹真伪等方面的学问;也指崇尚魏晋以下书风体系的学派,以别于碑学。


   法帖: 也称“帖”。指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可作临习范本的书法作品,包括古代名家墨迹的复印本和摹刻在石(或木)版上经过拓印,印刷的书法作品。


    拓本: 从碑刻或金属器物上拓印下来的书迹或图像。拓印方法是先将白纸盖在碑刻或金属器物铭刻的文字或图像上,轻轻捶拍,使碑,器平面上凹陷的线条清楚地呈现在纸上,然后再用蘸着墨水或朱红颜料的软布团轻轻拍击,则凹下部分(即字迹或图像的线条) 呈白色,其余部分为黑色或红色,以使字迹如实地复现于纸上,这就叫“拓(ta)”。凡用薄纸以浓墨拓印的称乌金拓;凡用朱红颜色拓印的,称朱拓。


    响拓: 又称“影书”。是复制法书的一种方法。先把薄纸覆在法书上,用笔钩勒下法书字迹的字画边框,成为空心字 (此法称“双钩”),然后将空心处填满墨即成。钩勒空心字时,往往因为法书纸色沉暗,原字笔画看不清楚,须向光照明。故响拓又称“向拓”。


    题跋: 书写在书籍,碑贴,书画作品上的评论,考证等方面的文字。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题跋者,简编之后语也。”“夫题者,缔也,审缔其义也。跋者,本也,因文而见本也。”据他考定,题,始于唐;跋,起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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