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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书书论析要

出处:央视网  发布时间:2015-01-16 12:05:02  

    行书广泛应用于各种书写场合,但是历代书法论文中却几无专论行书之篇什。清代刘熙载《书概》即总结说:“行书行世之广,与真书略等,篆隶草皆不如之。然从有此体以来,未有专论其法者。”因此,本章只能抽一些零碎的论述进行阐释并加以讨论,努力勾画出一个演进脉络。这里有必要附带指出,刘熙载对未有行书专论的原因的解释不尽合事实。他说:“盖行者,真之捷而草之详。知其草者之于行,如绘事欲作碧绿,只须会合青黄,无庸别设碧绿料也……”

     一、汉魏时期

    汉魏这个时候,虽已有行、楷、草诸体之萌芽,但“行书”的概念尚未出现(更不可能有行书书论)。“草书”所指也很模糊。因为在“草书”、“行书”、“行楷”、“行草”等概念都出现之后,各自的疆域才比较明晰。然而此时一些书论中,已经流露出创造完整意义“行书”的指引理念。

    汉代崔瑗(78—143年)《草书势》保存于晋代卫恒《四体书势》中。这篇迄今所见的最早书法专论也是一篇草书专论。汉代另外还有赵壹《非草书》,也是专门针对草书的。《草书势》谓“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旨,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纤微要妙,临事从宜”。指出了草书的产生正是为适应时代的实际需要对“佐隶”等的“从宜”与“简略”。这个出发点与行书之“务从简易”也是合拍的。然而,草书在逐步成熟之后,有了被部分人作为纯粹艺术手段以“矜忮”的倾向,背离了草书简易省时之初衷。草书的手段是“删难省烦,损复为单”,目的是“易为易知”。但是必须把握好删损的分寸,否则就既不“易为”更难“易知”了。鉴于此,赵壹《非草书》发难曰:“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由于赵壹立足于功利实用立场上否定草书,后人往往因此把《非草书》看作对书法“艺术”的反动。而事实上,可能正是从与赵壹相同的立场出发,后来人才有动力提炼出“行书”这种新字体,以弥补草书在实用上的一些缺憾。王力先生将字体的演变划分为四个时代,“汉代为第三期,用隶书。但草书和行书亦已存在”。“东汉至现代为第四期,用楷书。行书、草书只是楷书的速写式。它们是辅助楷书,不是替代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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